CNAS 修订 11 份检验机构文件,机械制造企业需要逐项调整认证或测试吗?
摘要:CNAS 发布 10 份认可指南和 1 份技术报告修订。该变化主要面向检验机构认可文件版本衔接,并不直接等同于所有机械制造企业新增统一认证或测试义务;企业宜核对现有项目适用文件。
一句话结论
不是所有机械、自动化设备或工业机器人都会因本通知新增统一认证、检测、许可或通关义务。公告的直接对象是检验机构认可指南和技术报告;企业仅在现有项目、检验机构或合同明确引用相关文件时,再结合产品类别、目的地市场和既有要求核对版本衔接。
哪些产品或场景需要关注
公告列举的修订文件涉及工业锅炉节能检验、压力容器失效分析、设备监理、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及车辆独立安全评估、建设工程、典型非法定监管机械设备与氢能储运设备等检验机构认可指南。
对机械制造企业而言,关注点不是把公告直接套用到全部产品,而是确认正在合作的检验机构、投标文件、项目技术条件或合同是否明确引用这些认可指南及其版本。没有该类引用时,不能仅凭这则公告推定企业产品需要新增检测或认证。

时间节点
| 节点 | 已核验信息 | 企业判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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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6-06-26 | CNAS 已发布 CNAS-CI01:2026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。 | 如项目涉及检验机构认可要求,可核对采用版本。 |
| 2026-09-30 | CNAS 发布本通知,修订 10 份认可指南及 1 份认可技术报告。 | 核对项目使用的指南或技术报告是否在公告范围内。 |
| 新版本发布后 | 公告称旧版本文件立即废止。 | 仅对已明确引用相关文件的项目,确认版本替换与文件留档。 |
企业现在可以做什么
- 汇总在研项目、验收条件和供应链文件中引用的 CNAS 文件名称、版本和适用环节。
- 如涉及公告所列检验领域,向合作检验机构或项目方核对其使用的认可指南版本及衔接安排。
- 保留版本核对记录、委托范围和技术资料,避免将检验机构认可文件误作产品通用准入要求。
- 对出口、特种设备或行业项目,仍按目的地法规、合同和既有产品要求分别判断,不以本公告替代其他合规核查。

第三方与服务边界
公告未确认制造企业必须新增第三方测试、认证或评定路径。第三方服务是否参与,应以具体产品、项目要求、目的地市场和现有合同为准。提交产品资料后确认适用要求与服务范围。
常见问题
这次修订是否意味着所有机器人或自动化设备都要重新检测?
不是。公告直接涉及检验机构认可指南和技术报告的版本衔接,并未发布针对所有机器人或自动化设备的统一新增检测要求。是否需要动作,应先核对项目是否引用公告所列文件。
已在执行的项目如何处理旧版本文件?
公告称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立即废止。已明确引用相关指南或技术报告的项目,可与项目方或合作检验机构核对采用版本、适用范围和留档要求;未引用的产品不能据此推定新增义务。
官方依据与最后核验
-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:《关于修订发布CNAS-GI001:2026〈检验机构认可指南〉等11份文件的通知》,2026-09-30。
- 官方原文:https://www.cnas.org.cn/rkfw/jyjg/zxtz/art/2026/art_691699280.html